为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,拟对2017年公布的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进行调整。调整后,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
58
项,其中,准入类
31
项,水平评价类
27
项。现将调整后的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
7
天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于
2021
年
1
月
19
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
zjszhichengchu@163.com
。
附件:
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》